新疆艺术学院2025年第一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名单及考试安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4-11 来源: 组织人事处
根据《新疆艺术学院2025年第一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公告》,现已完成报名及资格审查工作。现将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名单及考试安排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格审查情况
学校按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资格审查相关规定,对应聘人员进行了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名单详见附件1。
二、岗位调整情况
根据《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及《新疆艺术学院2025年第一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公告》中有关“应聘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应不得低于3:1”的规定,B2502岗位拟计划招聘1人,实际通过资格审查1人,未达到开考比例,现决定取消B2502岗位招聘计划。
三、考试安排
(一)考试方式:线下考核。
(二)考试时间与地点
考试时间:2025年4月17日至4月19日
考试地点:新疆艺术学院金桥校区(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金桥路699号);新疆艺术学院团结校区(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团结路734号)
(三)考试具体安排
1.考试在资格审查通过人员中进行,具体安排详见附件2;
2.学校将于2025年4月14日18:00前将具体考核内容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考生邮箱,请及时关注邮箱信息,务必保持电话通畅。
四、资格确认
考试当天考生需按顺序准备好以下材料进行资格确认:
1.《新疆艺术学院2025年第一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原件(所有信息需填写完整,贴近期彩色正面免冠1寸证件照片,所在单位意见需盖章,本人签字承诺);
2.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3.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乙等及以上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毕业证、学位证(高等教育阶段)原件及复印件,2025年应届毕业生需所在学校提供可按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证明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扫描件;
5.其他条件中有专业研究方向要求的需提供专业研究方向证明原件;
6.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7.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须提供工作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关于其身份、工作经历、工作年限、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原件;
8.因携带的材料不符合要求影响面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五、其他规定及要求
1.参加考试的考生按照签到时间到指定地点(候考室)集中签到。凡迟到15分钟以上者,取消考试资格;
2.考生不参加考试视为放弃应聘资格,不再提供补考机会;
3.考试期间,考生须自觉服从封闭管理,严格遵守考试纪律,接受工作人员引导,将考试复习资料、通讯工具等自觉交由工作人员集中存放。
六、考试咨询
联系人:巴老师、考老师
联系电话:0991-2583574
(电话接听时间为工作日10:30-14:00,15:30-19:00)
七、考试监督
新疆艺术学院纪检委监督电话:0991-2501292
附件:1.新疆艺术学院2025年第一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名单.xlsx
2.新疆艺术学院2025年第一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考试具体安排.xlsx
新疆艺术学院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
2025年4月11日